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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上购票须知

 

一 、购票

1. 用户在网上购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条件》《上海航空公司行李运输相关规定》《上海航空公司国内中转联程客票使用规定》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各项有关规定。

2.用户注册成为上航网上购票会员应接受上航提供的服务条款,并对网上订票的全部过程和内容负责,同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资料,若信息有任何变动,应及时更新,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用户本人承担。

3.用户应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乘坐民航班机所需有效证件的规定,保证乘机旅客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证件与姓名不符或证件失效等问题产生的后果均由乘机旅客本人负责。

4.用户在网上订票时,必须准确填写乘机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一旦出票则不得更改旅客姓名和证件号码。如因资料不详或不正确而造成购票后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用户本人承担。

5.若旅客的姓名中出现冷癖的汉字在输入法中无法实现的,比如姓氏无法输入,则在“填写信息”时,“姓”和“名”两栏全部填写拼音;如果名字中有任意一词无法输入的,则在“填写信息”时,“姓”一栏用汉字输入,“名”一栏全部填写拼音。

6.已满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需购买儿童票,以起飞日期为准。购买儿童票时应填写儿童的出生年月。儿童按适用成人全票价的50%购买,收取儿童燃油附加费,免收机场建设税,提供座位。儿童不能单独乘机,必须与成人同行。如订儿童票时所提供的同行成人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乘机旅客本人承担。如儿童需单独乘机请致电10105858咨询相关"无成人陪伴儿童"(5周岁到12周岁)服务事项。

7.无成人陪伴儿童、婴儿及特殊旅客(重要旅客、伤残旅客、老年旅客、军人、孕妇或有特殊餐食要求的旅客等)所需办理的有关特殊服务手续暂时不能在网上进行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请至上航直属售票处办理,婴儿及特殊旅客请到上航直属售票处或拨打电话10105858办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上述旅客,上航将视作普通旅客对待。

8.在网上订购联程航班机票,必须保证前后航班之间的衔接时间不少于2小时,上海虹桥机场与浦东机场之间的转机时间,不少于4小时。

9.在网上订妥座位后,旅客将得到唯一的订座记录编号,凭此订座记录编号可取票或乘机,旅客必须妥善保存此编号。如旅客或订票人未能妥善保管订座记录编号或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导致旅客未能及时拿到机票,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网上购买电子客票,必须在订座后30分钟内完成网上支付。超过30分钟,上海航空公司将不保证订单仍然有效。旅客可使用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持的22种银行卡进行在线支付。

11.对于购买折扣机票的用户,上航只提供电子客票的取票方式。对于购买全价票的用户,除电子客票外,上航另提供可现金支付的机场取票的方式,订座记录最迟保留到航班起飞前1小时(节假期间除外)。机场取票时,旅客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订座记录编号及有效身份证件,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到机票,旅客拿到机票后应仔细核对机票上各项内容。

12.上航网站上目前仅提供上航国内航班机票的预订及购买,不包括国际、港澳地区航线。

1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恶意订票虚耗舱位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及进一步追究有关责任的权利。

14.由于少部分旅客临时改变出行计划,或者由于其它一些原因没有乘坐机票上列明的航班, 而又未能及时通知航空公司,造成航空公司一些看似满客的航班在起飞后往往会有座位空余,使一些临时有需求需要旅行的旅客因为航班的虚假满客而被拒绝;同时,航空公司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失。基于这些原因,航空公司会对少量航班实行超售。超售,就是指航班定妥出票的座位数略大于飞机提供的座位数。但是,真正发生实际超售,使旅客在机场被拒载的情况少之又少。这是因为,首先,航空公司实行超售的航班通常是繁忙航班,占全部执行航班的比例非常低;其次,航空公司实施航班超售有着一系列详尽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实际超售的。如遇航班发生实际超售,航空公司在机场现场也有很妥善的解决办法。

超售旅客享有的权利:上航航班发生实际超售后,被拒绝登机旅客的权利:

1)如果旅客放弃成行,按非自愿退票规定办理退票。

2)如果旅客继续旅行,上航工作人员会给旅客优先安排最近的有空余座位的航班成行。

3)根据旅客等待后续航班的时间,上航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办理乘机手续

1.办理乘机手续时,旅客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乘坐民航班机所需的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及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凭网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于航班起飞时间30分钟前办妥乘机手续。

2.非上航实际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需至实际承运的航空公司机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

 

三、获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行程单》遗失不补。

2.需领取报销凭证的旅客,可至指定机场的上航售票柜台领取《行程单》。若机场售票柜台因故无法打印行程单,可在该电子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内,至上海机场售票柜台领取行程单,或致电(8621)65448702或65448390向上航申请邮寄行程单。

 

四、变更

1.客票变更指:在承运航空公司和起始地、目的地不变的前提下,变更航班起飞日期、航班起飞时间、舱位等级。

2.旅客购票后,要求变更的可在网上进行变更航班起飞日期和时间的操作。(详见“帮助->网上订票功能演示->航班改期”)

3.目前上航暂不接受用户网上办理变更舱位等级的申请。

 

五、签转

1.客票签转指:变更承运航空公司。

2.在网上购买头等舱F和经济舱Y全价电子客票的旅客需要办理签转的,凡符合以下签转条件的,须至上航中心售票处或者机场票台办理签转手续。其他折扣舱位不提供签转申请。

☆ 旅客使用的票价无签转限制;

☆ 旅客的客票未改变过航班、日期;

☆ 旅客改变承运人的要求应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以前提出;

☆ 新承运人与上航有票证结算关系且新承运人航班有可利用座位;

☆ 须经上航和新承运人的同意,方可予以办理。

 

六、退票

1.用户购买电子客票,可在网上直接申请退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详见网上退票须知。用户在线提出退款申请,上航审核无误后,将票款退回至购票者的原银行卡中。

2.退票操作详见网上退票流程。

3.若已打印《行程单》,需将原《行程单》退回,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七、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8621)65448702或65448390(服务时间:8: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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