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须知  

在您继续申请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所有服务条款。

1. 上航会员卡及会员资格不得转让,会员卡仅限持卡人占有、使用和获益,会员所累积的里程不得转让或合并使用或兑换成现金。

2.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常旅客卡(飞鹤卡、银鹤卡及金鹤卡)的所有权,并拥有任何情况下终止会员资格及收回常旅客卡的权利。

3. 年满12周岁的旅客均可免费申请加入上航常旅客计划,除非旅客所居住的国家法律明文禁止。

4. 上航常旅客计划仅限个人加入,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没有资格参加,每位会员持有的会员卡卡号是唯一的。

5. 上航常旅客计划不接受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重复申请。

6. 不遵守上航常旅客计划规则,或有意以欺骗方式获取里程和奖励者,将被终止会员资格。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的权利。

7.上航可在任何时候修改或取消里程奖励规定和各项已制定项目或终止本计划,或对部分航线或航班给予或不给予里程累积或赠送额外里程,或进行其他必要更改,并不负责事先通知,但会员在修改以前所累积的里程仍然有效。

8. 旅客签字加入上航常旅客计划,或使用会员卡进行会员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累积里程或享受奖励),即表示其接受上航常旅客计划的各项规定及随后可能发生的修改。

9.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任何情况下对常旅客计划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10. 如发生法律纠纷,双方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所在地为中国上海,仲裁机构为上海仲裁委员会,并应用中国相关法律进行仲裁。


同 意
 
不同意